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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6:26      浏览: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素质和创新潜质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应急管理,由学院领导、学科专业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导师代表组成,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本院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工作组的组成及要求: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建立复试专家库,成立若干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每组另设秘书1-2名。复试工作组下分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含加试)考核、外语水平考核。

复试专家库及复试工作组的组成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

三、复试方式

2024年我院林业工程(家具设计与工程方向)采用现场复试,林业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生物质能源与材料、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方向)以及化学、能源动力、机械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相关学科(专业)需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专业课加试(部分考生)。复试均采用面试问答形式。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学院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3.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
   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实施。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学院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做好题库建设和保密等工作。专业课问答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并作答。每名考生专业课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专业课加试(每门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科目为准,所有加试科目的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

五、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国家线)执行。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小数点进位处理),具体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生源情况以及缺额情况自主确定。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学院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成绩计算

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50%+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50%。

初试总成绩(折算后)、复试总成绩(折算后)以及最终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1)初试总成绩=考生初试总分÷5。

2)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①一般考生:

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35%+专业课考核成绩×35%+外语水平测试(外语口语成绩+外语听力成绩)×30%。

②加试考生:

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30%+专业课考核成绩×20%+外语水平测试(外语口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30%+(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总分÷2)×20%。

六、录取与调剂原则

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机械专业考生最终总成绩按新型材料与工程技术“生物质能源与利用技术”两个方向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其他专业考生最终总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考生最终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依然相同时,按相同的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最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或方向),根据学科(专业)、导师需求,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专业(技能)特长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具体调剂办法参照学校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执行。

七、健康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方法与测试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正式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九、复试纪律和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担任。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4.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与督查小组同时负责录取申诉处理工作,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学院申诉电话:0571-63740063

学校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学校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

十、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2.以上规则如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