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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1:27      浏览: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面试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和各学科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应急管理,制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学院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指导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小组,成员由院纪委委员组成,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学院以学科为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硕士点复试工作。

4.复试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要求: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复试专家库,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分别负责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考核(含加试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复试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1名,可由小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过程中安排、记录、计分等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

三、复试方式

2024年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加试共五个方面。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复试工作小组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3.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

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测试由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专业课考核由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做好题库建设、保密等工作。专业课考核根据专业(方向)特点采用笔试或者问答方式开展,专业课问答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并作答,每名考生专业课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加试(单科满分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科目为准。加试科目的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

五、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人数或差额情况确定。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要求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总分
090700 林学-森林培育 251
林学-林木遗传育种 251
林学-药用植物遗传育种 251
林学-经济林学 251
林学-森林生态 251
090703 森林保护学 251

071000
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88
生物学-遗传学 288
生物学-微生物学 288
生物学-植物学 288
071300 生态学 288


095400
林业-森林培育 286
林业-林木遗传育种 251
林业-森林保护 251
林业-林业生态工程 251
林业-植物资源利用 30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执行学校规定。

2.成绩计算

1)一般考生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中英语水平测试占30%,专业课考核占40%,综合能力考核占30%。

总成绩
初试成绩(60%) 复试成绩(40%)
初试成绩需折算成百分制 英语水平测试 专业课考核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100分 100分 100分
30% 40% 30%

(2)加试考生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复试成绩中英语水平测试占25%,专业课考核占20%,加试科目考核占30%,综合能力考核占25%。

总成绩
初试成绩(60%) 复试成绩(40%)
初试成绩需折算成百分制 英语水平测试 专业课考核 加试科目(一)考核 加试科目(二)考核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100分 100分 100分 100分 100分
25% 20% 15% 15% 25%

六、录取与调剂原则

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的考生或复试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对经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2.参加复试的森林保护学和生态学专业考生按专业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参加其他专业复试的考生按研究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对于上线生源不足,未能达到招生规模的学科(专业)可以在校内外上线生源相同相近专业中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调剂的生源必须达到我校复试的相应要求,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4.各专业(方向)遴选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调剂考生满足学校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生物学(植物学):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300分,本科专业与生物学相关(动物学除外),且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相近。在满足上述调剂条件下,已在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相关研究论文的考生优先。

2)生物学(遗传学):1.英语不低于50分;2.总分不低于290分;3.同等条件下,本科毕业专业或一志愿考试科目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者优先。

3)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本科阶段专业为生物学相关专业; 且满足以下两条件之一:1)英语初试成绩不低于50;2)总分330分及以上。

4)生物学(微生物学):仅接收本科专业为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

5)林学(林木遗传育种、药用植物遗传育种):1.英语不低于50分;2.初试总分不低于290分;3.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或一志愿考试科目与调剂专业相同相近者优先。

6)林学(森林培育学、经济林学): 考生本科专业为林学、农学及生物学等相关专业,且需满足以下条件(1)报考专业为同一学科门类且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2)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其学科背景、专业特长及导师研究方向择优遴选。

7) 林学(森林生态):①优先遴选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本科专业均为生态学专业的考生;②满足第①点条件生源不足时,优选本科专业为生态学、林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相关专业的考生。

8)生态学:①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49分,总分不低于305分;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本科专业均为生态学专业的考生; ②满足第①点条件生源不足时,按照研究方向,择优遴选本科专业为生态学相关专业的考生:

a.植物生态学方向: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本科专业为生态学、林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专业考生。

b.生态系统生态学方向: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本科专业为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类(理学)、地理科学(综合或自然地理类方向)、数学、气象学、大数据、深度学习等。

c.修复生态学方向: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本科专业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理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等。

d.城市生态学方向:优先遴选本科专业为数学类、地理科学类(综合或自然地理类方向)、大气科学类、生物科学类相关专业。

③在满足上述调剂条件下,已在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相关研究论文的考生优先。

9)森林保护学:仅接收本科专业为森林保护学、林学、植物保护、动植物检疫等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

10)林业(林木遗传育种):1.英语一不低于50分,或英语二不低于55分;2. 初试总分不低于290分;3.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相近一志愿考试科目与调剂专业相同相近者优先。

11)林业(森林保护):仅接收本科专业为林学、森林保护、植物保护、动植物检疫等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

12)林业(林业生态工程):① 按照专业方向,优先遴选本科专业且一志愿专业为生态学、林学、森林保护、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相关专业考生
② 满足①条件生源不足时,优选本科专业为生态学、林学、森林保护、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相关专业考生:
③ 在满足上述调剂条件下,已在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相关研究论文的考生优先。

七、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方法与测试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正式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纪律和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担任。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专业及学科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4.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在各学科复试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复试过程出现的违规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小组同时负责申诉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学校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