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招生动态 > 招生动态 > 正文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0:00      浏览: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切实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面试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林学一级学科成立5人以上复试小组,其中包括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负责外国语能力测试的教师。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

3、复试小组成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人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审定。

4、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试小组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分为三个部分:综合素质考核,英语听说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考查,体检。

1、综合素质考核

复试小组通过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水平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时参考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表中的政治思想表现评定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学术水平考核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2、英语能力考查

英语能力考查包含英语听说测试和专业英语测试。英语听说测试可采取朗读指定的文章、与教师进行交流等形式进行。专业英语测试可采用口译或笔译小幅专业文章,专业英语对话等形式。英语听说测试与专业外语测试可结合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3、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精神执行。

四、复试规则

1、参加复试的范围及比例

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初试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原则上应为招生规模的150%左右。

2、复试程序要求规范,评分表、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等相关材料齐全,填写《浙江农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报研究生处备案。

3、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70%+英语能力×30%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录取原则与方法

1、博士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送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六、其他

1、复试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人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时负责录取申诉处理工作,具体受理常设机构为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63740121)。

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jw@zafu.edu.cn)。

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