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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3日 08:56      浏览:

经资格审查和复试考核,综合考虑初试、复试成绩现将我校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5月13日-5月26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含二甲)医院体检(体检表3个月内有效),并按照招生学院要求,报送本人体检表。体检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肝功能、胸部DR、眼科(视力、色弱、色盲)、耳鼻喉科、内科、外科以及身高体重等常规检查项目。体检表格式不限,覆盖相应体检项目即可。

二、如发现考生本人材料虚假、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实名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将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如果拟录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请及时与报考学院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办理相关退录手续。

四、拟录取考生的报名信息已经过考生本人确认,未经我校允许,不得随意更改(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如考生在入学之前擅自更改个人信息,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办理入学报到、以及无法正常毕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571-63743970


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