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维护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本院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检查和监督,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以学科为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科硕士点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复试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要求: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复试专家库,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考核(含加试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复试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1名,可由小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过程中的安排、记录、计分等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
三、复试方式
2023年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无故逾期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加试共五个方面。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远程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复试工作小组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3.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
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测试由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各学位点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做好题库建设和相关保密工作。专业课考核采用笔试,专业课笔试由各学位点根据实际自主安排,笔试时间90分钟。
5.加试(单科满分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科目为准。加试科目考核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每门课为60分钟。
五、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要求如下:食品加工与安全283分,食品科学与工程273分,生物学(化学生物学方向)279分,中药学296分。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根据招生人数或缺额情况确定。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参照学校分数线执行。
2.成绩计算
(1)一般考生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初试总成绩(折算后)、复试总成绩(折算后)以及最终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复试总成绩中英语水平测试占30%,专业课考核占30%,综合能力考核占40%。
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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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总成绩(60%) |
复试总成绩(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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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需折算成百分制 |
英语水平测试 |
专业课考核 |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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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50分) |
口语(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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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
100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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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0% |
40% |
(2)加试考生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初试总成绩(折算后)、复试总成绩(折算后)以及最终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复试总成绩中英语水平测试占30%,专业课考核占20%,加试科目考核占10%,综合能力考核占40%。
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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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总成绩(60%) |
复试总成绩(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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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需折算成百分制 |
英语水平 测试 |
专业考核 |
加试科目(一) |
加试科目(二) |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
|
听力(50分) |
口语(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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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
100分 |
100分 |
100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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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0% |
5% |
5% |
40% |
六、录取与调剂原则
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经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2.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对于上线生源不足,未能达到招生规模的学科(专业)可以在校内外上线生源相关相近专业中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调剂的生源必须达到我校复试的相应要求,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4.各专业(方向)调剂考生满足《浙江农林大学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食品科学与工程和食品加工与安全:同等条件下,具有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等相关专业背景考生优先。同等条件下,已通过CET-6或本科期间获学业奖学金、有科研经历并取得相关科研成果的考生优先。
中药学:同等条件下,具有药学、中药学、生物制药、生物技术、微生物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考生优先;英语初试成绩不低于50分。同等条件下,已通过CET-6或本科期间有科研经历并取得相关科研成果的考生优先。
化学生物学:同等条件下,具有生物技术、生物制药、化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考生优先;英语初试成绩不低于50分。同等条件下,已通过CET-6或本科期间有科研经历并取得相关科研成果的考生优先。
5.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科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纪律和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担任。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专业及学科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4.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在各学科复试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复试过程出现的违规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小组同时负责申诉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申诉电话:0571-61080337
学校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学校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