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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6:36      浏览:


为做好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收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一)招生专业:我校列入2027年研究生招生的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招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7年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规模:公布在专业目录上的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报名、复试考核情况确定招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数量不超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招收直博生数量不超过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0%。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二)获得2027年推荐免试资格,且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

)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相关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学术专长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体检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

三、申请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9月219:00起,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并在参加复试时,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方法详见:https://my.chsi.com.cn/archive/help/index.action);

4.《浙江农林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在学期间相关科研成果及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

6.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7.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8.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申请人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二)综合考核

1.材料审核

招生学院成立不少于3人的材料审核专家组,统一组织对申请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审核并最终形成审核成绩或意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申请考生。

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交由研究生院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招生学院可以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也可将材料审核成绩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2.复试通知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3.复试方式

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方式。

4.复试内容

考生根据招生学院安排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四个方面。

5.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X%+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满分100分)*Y%+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Z%。复试成绩加权折算成百分制,各环节成绩所占比例由招生学院自确定

6.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7.考生申请材料及综合考核各阶段答卷、评分记录、录音录像材料须及时进行存档。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复试名单、录取名单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录取

1.录取办法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

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5-3年,硕士研究生的弹性学习年限为2-5年。直博生基本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四、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学位层次

学位类型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作物学、生物学、生态学、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兽医学、园艺学、竹业科学与技术茶业科技与文化

10000

专业学位

风景园林、林业

12000

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生物学、生态学、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农林经济管理、设计学、竹业科学与技术、茶业科技与文化

8000

专业学位

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农业、林业、食品与营养、中药、图书情报

8000

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法学、非法学)、国际中文教育、城乡规划、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生物与医药、风景园林、兽医、会计、设计

10000

(二)奖助体系

1.直博生奖助体系

1)奖学金

类别

等级

比例

标准(元/学年)

国家奖学金

/

国家下达比例

30000

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

100%

15000

社会奖学金

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1000-10000

荣誉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

1000

注: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参与国家奖学金以及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2)助学金

类别

等级

比例

标准(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

/

无固定工资者

100%覆盖

15000

导师助研津贴

根据实际科研进展

100%

人文社科类5000以上

自然科学类8000以上

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

≤40小时/月

一定比例

7500-10000

注: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导师助研津贴。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进入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

2.推免硕士生奖助体系

1)奖学金

类别

范围

等级

比例

标准(元/学年)

国家奖学金

1-3年级

/

国家下达比例

20000

学业奖学金

1年级

一等奖

100%

10000

2-3年级

一等奖

20%

12000

二等奖

80%

8000

社会奖学金

1-3年级

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1000-10000

荣誉奖学金

2-3年级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

1000

注:学校另设有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取得高水平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具体根据考生学业背景及水平评定,奖励标准:2000元/人。

2)助学金

类别

范围

等级

比例

标准

(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

1-3年级

/

无固定工资者

100%覆盖

6000

导师助研津贴

1-3年级(根据实际科研进展)

自然科学

100%

3000

人文社科

1000

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

2-3年级

≤40小时/月

一定比例

7500-10000

3.推免生激励政策

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录取后享受以下政策:

(1)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2)浙江省登峰学科、浙江省一流学科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收的推免生,入学后部分学院(学科)视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或科研经费资助(奖励和科研经费资助情况可咨询相关学院);

(3)推免生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优先考虑;

4)推免生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6)推免生到学校参加复试的,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入学报到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4.除学校奖助体系以外,学院(学科)激励政策可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5.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

项目名称

留学单位

年度选派类别

选派留学专业

资助范围

浙江农林大学与俄乌高校国际合作人才培养项目

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农业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林业技术大学

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公共管理、农业工程、畜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林学、生物学、作物学、园艺学、林业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兽医学、植物保护、农林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时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英国雷丁大学意大利图西亚大学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波兰卢布林生命科学大学芬兰土尔库大学

攻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

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学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时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亚热带森林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芬兰土尔库大学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森林经理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植物营养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森林培育学森林保护学林木遗传育种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时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一带一路沿线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

攻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比较教育学、国际政治、教育经济与管理、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社会学、应用心理学、传播学、世界地区与国别史、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翻译学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时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执业兽医博士(Doctor of Veterinary Medicine, DVM)创新项目

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

攻读博士研究生

临床兽医学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时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6.硕士研究生出国(境)交流项目

序号

国外合作院校

合作专业

1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该校林学院专业

2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

该校农学、生命及环境科学学院专业

3

英国雷丁大学

该校农业、政策与发展学院专业

4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

该校农林学院专业

5

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

该校所有专业

6

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

该校开设的英文授课课程

7

澳大利亚默道克大学

该校商科、计算机、工程等相关专业

8

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

该校开设的所有课程

9

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

该校开设的所有课程

:具体出国(境)交流项目及信息以当年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相关通知为准,咨询电话:0571-63740038

、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一)培养地点

我校研究生培养地点主要包括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和浙江农林大学衣锦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

(二)住宿情况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实行校内住宿申请制,学校为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具体住宿地点将根据各校区住宿资源、科研平台及教学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

、工作纪律

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申请考生报名时也应主动报备,并在综合考核中加强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招生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申诉受理,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研究生院招生办。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

监督邮箱:jw@zafu.edu.cn

、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编:311300              邮    箱:yjszs@zafu.edu.cn

咨询电话:0571-63730919(63743970)传    真:0571-63730919

   址:https://yjszs.zafu.edu.cn/

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区号:0571)

网址

办公地址

1

现代农学院
(植物保护学院)

毛老师

63745905

https://nxy.zafu.edu.cn

17-509

2

林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姜老师

63742023

https://sky.zafu.edu.cn

6-503

3

环境与资源学院
(碳中和学院)

周老师

63749852

https://et.zafu.edu.cn

7-503

4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胡老师

63740063

https://gc.zafu.edu.cn

9-317

5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陈老师

63741161

https://laas.zafu.edu.cn

4-403-3

6

经济管理学院

王老师

63743312

https://em.zafu.edu.cn

西大楼207(衣锦校区)

7

文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赵老师

63732737

https://wf.zafu.edu.cn

实验大楼615(衣锦校区)

8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医学院)

王老师

63740823

https://cast.zafu.edu.cn

2-306-1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支老师

63740508

https://marx.zafu.edu.cn

实验大楼705(衣锦校区)

10

艺术设计学院

罗老师

61067825

https://art.zafu.edu.cn

5-418

11

人工智能学院

储老师

63748553

https://ie.zafu.edu.cn

11-311

12

光机电工程学院
(智能装备工程学院)

傅老师

63743321

https://gjdxy.zafu.edu.cn

14-507

13

食品与健康学院
(现代粮食产业学院)

王老师

61080337

https://spjk.zafu.edu.cn

19-511

14

园艺学院

王老师

63746879

https://yyxy.zafu.edu.cn

18-502

15

茶学与茶文化学院

张老师

63745923

https://tsc.zafu.edu.cn

16-307

16

现代竹业科技学院、竹子研究院

李老师

63749700

https://zzyjy.zafu.edu.cn

智能楼S300

、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章程内容如有与2027年国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