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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9:45      浏览: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39人(其中硕博连读47人、申请考核92人),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详见下表,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录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 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
作物学 1 8
生物学 1 6
生态学 3 5
林学 林木遗传育种 5 4
经济林学 3 7
森林保护学 1 2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1 1
森林培育学 3 1
森林经理学 0 2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0 1
林业智能装备 0 2
林业 林木种苗工程 1 1
碳汇林业 0 3
经济林栽培与利用 1 4
森林资源培育与利用 0 3
林业灾害防控 2 1
林业生态环境工程 1 1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0 3
智慧林业 1 0
林业智能装备 0 1
农业资源与环境 3 8
林业工程 11 5
风景园林

园林植物种质资源与创新利用

园林植物栽培与管理

2 0

风景遗产保护与利用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园林生态保护与修复

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

风景园林管理与评估

1 9
农林经济管理 3 6
兽医学 1 4
园艺学 2 4
合计 47 92

二、拟录取名单

经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现将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5月1日-5月19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未提交体检表的拟录取考生请自行到二甲以上(含二甲)医院体检,并按照招生学院要求,报送本人体检表。体检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肝功能、胸部DR、眼科(视力、色弱、色盲)、耳鼻喉科、内科、外科以及身高体重等常规检查项目。体检表格式不限,覆盖相应体检项目即可。

2.如发现考生报考材料虚假、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校实名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将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于6月下旬-7月上旬发放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

3.如果拟录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请及时与报考学院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办理相关退录手续。

4.拟录取考生的报名信息已经过考生本人确认,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如考生在入学之前擅自更改个人信息,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办理入学报到、以及无法正常毕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0571-6374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