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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3日 11:01      浏览: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圆满完成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任务。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素质和创新潜质的考核,保证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利益。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博士招生工作的领导、统筹和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落实招生考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协调校防控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2.相关学院成立以本学院为单位的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综合考核)工作组进行考核工作。督查小组负责本学院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相关学院按照考试科目成立命题小组,各科目命题小组至少由2位命题教师组成。命题教师须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担任,其中一位为命题组长。命题小组组长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有相关命题工作经验,其他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命题小组组长对试题质量负责。参与命题工作的每一位成员必须签订并遵守“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命题保密承诺书”。

4.相关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创建复试专家库,成立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专家库及复试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三、考试方式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校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整为网络远程考核方式。网络远程考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相关学科(专业)需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考试时间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络远程初试,考核时间为6月14日,第二阶段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安排根据各博士点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

(一)初试

1.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调整为1小时,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2.英语试题命题以《浙江农林大学博士招生入学考试英语命题大纲》为依据,题型可根据考试时间做适当调整。业务课试题以《浙江农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向考生公布的参考书目为主要依据。

   (二)复试
  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在初试后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所需材料及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考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满分100分)。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

3.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核包含英语听说测试和专业英语测试。英语听说测试可采取朗读指定的文章、与教师进行交流等形式进行。专业英语测试可采用口译或笔译小幅专业文章,专业英语对话等形式。

六、复试规则
     1.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相关学院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复试各部分成绩占复试成绩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为50%。

七、录取原则
   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八、体检工作

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科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九、工作纪律

1.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干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相关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诉受理,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 监督邮箱:jw@zafu.edu.cn    
十、其他

1.本方案适用于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相关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细则。  
   2.以上规定与办法如与国家2020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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