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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9日 18:36      浏览: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中领导小组负责全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应急管理由学院领导、学科专业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导师代表组成,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本院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招生委员会中监督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科、学位点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复试专家库,成立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的组成及要求:复试工作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每组另设秘书1-2名。复试工作组下分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含加试)考核、英语水平考核。

三、复试方式

林业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生物质能源与材料、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家具设计与工程方向)、化学、能源动力、以及材料与化工专业均采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相关学科(专业)需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专业课加试(部分考生)共五个方面。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各学科复试工作组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3.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

重点测试考生英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实施。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学院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做好题库建设和保密等工作。专业课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开展,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并作答,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专业课加试(每门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浙江农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科目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生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复试管理

1.复试专家库及复试工作组的组成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备案。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

2.复试试题含副题评分标准以及参考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位点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复试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国家线执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小数点进位处理),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照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成绩计算

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初试总成绩(折算后)、复试总成绩(折算后)以及最终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1)初试总成绩=考生初试总分÷5。

2)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35%+专业课考核成绩×35%+英语水平测试成绩英语口语成绩+英语听力成绩)×30%。

、录取规则

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照对应专业或研究方向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各专业、研究方向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1)化学专业按照专业排序

2)林业工程专业:按照下设木材科学与技术、家具设计与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四个研究方向,分别独立排序

3)能源动力专业:下设三个研究方向分类排序,其中流体机械及系统评价与诊断方向单独排序,能源新材料与储能器件能源利用与高效转化技术两个方向合并排序;

4)材料与化工专业:下设三个研究方向分类排序,其中化学工程方向单独排序;林业工程、材料工程两个方向合并排序。

若考生最终总成绩相同,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若复试总成绩依然相同,则以相同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调剂考生按照调剂复试批次划分实行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若出现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的情况照考生最终总成绩高到低依次开展补录取;若补录取考生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资格,不予纳入本次补录取范围

、调剂规则

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方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择优开展调剂录取工作。调剂考生须满足学校制定的调剂考生遴选基本要求还需同时符合对应专业的调剂条件,具体如下

1.化学专业

1仅接收一志愿0703化学、0707海洋科学、0710生物学、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777生物医学工程、0780药学、0788智能科学与技术、0789纳米科学与工程专业、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60生物与医药业的考生,且初试统考科目须包含英语一或英语二。

2)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

3)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学科发展、专业特点、导师需求,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技能特长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本科专业是化学、物理学、林业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生物质能源与材料、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等相关专业的考生优先遴选

2.能源动力专业

(1)仅接收一志愿报考0858能源动力、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 、0857资源与环境、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且初试统考科目须包含数学一或数学二。

(2)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

(3)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学科发展、专业特点、导师需求,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技能特长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本科专业是化学、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生物质能源与材料、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能源动力、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等相关专业的考生优先遴选。

3.林业工程专业

(1)仅接收一志愿报考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专业和08工学门类的考生,且初试统考科目须包含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优先遴选一志愿报考林业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家具设计与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等相关专业的考生

(2)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

(3)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学科发展、专业特点、导师需求,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技能特长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本科专业是化学、物理学、林业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家具设计与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等相关专业的考生优先遴选

4.材料与化工专业

1仅接收一志愿报考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专业和08工学门类的考生,且初试统考科目须包含学一或数学二优先遴选一志愿报考林业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家具设计与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等相关专业的考生

2)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

3)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学科发展、专业特点、导师需求,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技能特长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本科专业是化学、物理学、林业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家具设计与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等相关专业的考生优先遴选

健康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证明原件入学报到时查验。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十一工作纪律

1.复试工作组成员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担任。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4.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时负责录取申诉处理工作,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学院申诉电话:0571-63740063

学校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学校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

、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2.以上规则如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