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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碳中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7日 23:52      浏览: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利益。

3.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院建立以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位点建立由全体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为成员的复试专家库,成立若干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工作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组负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含加试)考核。复试专家库及复试工作组的组成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

三、复试方式

2024年我院各招生学位点复试形式均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各学位点需提前做好复试准备,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学院要落实复试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专业课加试(部分考生)。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两个方面,采用面试形式,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复试工作组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3.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听力、口语各50分,满分100分)

由复试工作组组织实施,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听力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30分钟;口语采用面试形式,每名考生口语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由各学位点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复试科目,做好题库建设和相关保密工作。专业课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1小时。

考试科目如下:

   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资源与环境概论

   森林经理学专业:测树学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土壤农化分析或地质学

   林业(智慧林业):林学概论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概论

   测绘工程:测绘学概论

5.专业课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核采用笔试方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小时。

加试科目如下:

   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水土保持学、植物生理学(三)

   森林经理学专业: 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导论(一)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水土保持学、植物生理学(三)

   林业(智慧林业):植物学(一)、森林培育(一)

   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学、环境生态学

   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GNSS 原理及其应用

6.复试试题(含副题)、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位点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的诚信。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五、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农业资源与环境、森林经理学、林业(智慧林业)、环境工程以及测绘工程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在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81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执行学校规定。

各专业(领域)复试实行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小数点进位处理),具体根据招生人数或差额情况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初试成绩(折算后)、复试成绩(折算后)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方法如下:

1)一般考生: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5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专业课考核成绩×20%。

2)加试考生: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4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课考核成绩×20%+(加试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20%。

六、调剂原则

1.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和成绩计算办法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2.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考生须满足学校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各专业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农业资源与环境: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本科专业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应包含化学或数学科目,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生态学专业(含上述专业下属二级学科专业或领域)或本科专业为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生态学专业的考生优先。

(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生态学专业(含上述专业下属二级学科专业或领域)的考生优先。

3)森林经理学: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本科专业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包含数学或森林经理学科目,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林学、数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上述专业下属二级学科专业或领域)或本科专业为林学、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优先。

4)林业(智慧林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本科专业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林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专业(含上述专业下属二级学科专业或领域)或本科专业为林学、遥感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专业的考生优先。

5)环境工程: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本科专业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含上述专业下属二级学科专业或领域)或本科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考生优先。

6)测绘工程: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本科专业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包含数学或测量学科目,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测绘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含上述专业下属二级学科专业或领域)或本科专业为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的考生优先。

七、录取规则

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专业(领域)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考生最终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依然相同时,按相同的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经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八、健康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方法与测试安排由学校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科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学院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十、工作纪律

1.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负责调查处理本院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环境与资源学院、碳中和学院纪委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63743861

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wangsx@zafu.edu.cn

十一、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本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本院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如与国家、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