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科学规范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确保考生正当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建立复试专家库,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分别负责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考核(含加试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复试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正高职称的教师担任,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工作小组配备秘书1名,可由小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过程中的安排、记录、计分等工作。
复试专家库及复试工作组的组成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
三、复试方式
2024年,我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专业课加试(部分考生)。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复试工作小组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3.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
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测试由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专业课考核采用问答的方式开展。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并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专业课加试(单科满分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科目为准。所有加试科目的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
6.复试试题(含副题)、评分标准以及参考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五、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国家线)执行,实行差额复试,农村发展专业差额比例为150%,其他专业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具体根据招生人数或缺额情况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学院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成绩计算
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60%+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40%,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复试总成绩(非加试考生)=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外语水平测试*30%+专业课考核*30%;
复试总成绩(加试考生)=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外语水平测试*30%+专业课考核*15%+加试科目(折算成100分)*15%。
六、录取与调剂原则
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考生最终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依然相同时,按相同的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最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可在校内外相同或相近专业上线生源中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具体调剂原则及办法参照学校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执行。
4.园艺学和农艺与种业专业(方向)调剂考生须满足我校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同等条件下,本科阶段专业为茶学、园艺、农学、植物保护、遗传与育种等植物生产与生物科学类相关专业优先。
七、健康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方法与测试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正式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九、复试纪律和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担任。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专业及学科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4.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在各学科复试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复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小组同时负责申诉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16-106学院办公室。
学院申诉电话:0571-63745923
学校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学校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
学校监督电话:0571-63740121
学校监督邮箱:jw@zafu.edu.cn
十、其他
1.本细则适用于茶学与茶文化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负责解释。
2.以上规定与办法如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