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学位点负责人及学术骨干等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同时负责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监督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复试专家库,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
三、复试方式
2024年我院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专业课加试(部分考生)等方面。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学院做好对每位考生作答情况的记录,并妥存备查。
3.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听力、口语各占50分)
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每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专业课考试科目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考生随机在试题库中抽取并作答。每名考生专业课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
5.专业课加试(满分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历史唯物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学》。加试科目的考核形式采用笔试。
五、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不低于 362 分。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进行查看。
2.复试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学院在复试前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资格进行核查,主要通过综合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60%+复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1)初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方法:初试总成绩=考生初试总分÷5。
(2)复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方法:
①一般考生: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考核成绩+外语口试考核成绩)×2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45%+专业课考核成绩×35%。
②加试考生: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考核成绩+外语口试考核成绩)×2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45%+专业课考核成绩×20%+(加试科目考核成绩总分÷2)×15%。
六、录取与调剂原则
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具体调剂原则及办法参照学校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执行。
七、健康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方法与测试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科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纪律和要求
1.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营造复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诉处理工作,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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