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招生动态 > 招生动态 > 正文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09:34      浏览: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利益。

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素质和创新潜质的考核,其中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4.坚持客观评价。考生综合素质能力、外语水平和专业考核成绩量化,纳入复试成绩。

二、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应急管理,制订并解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学院纪委负责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我院学位点设置,成立畜牧学科复试工作组(负责畜牧专硕的复试)和兽医学科复试工作组(负责兽医学兽医专硕的复试)。

三、复试方式

2023年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无故逾期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1.第一志愿复试时间:2023年4月3日(周一)全天;

2.地点:

兽医学复试地点: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学2-103会议室;

兽医专硕(全日制)复试地点: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学2-212会议室;

兽医专硕(非全日制)复试地点: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学2-304-2会议室;

畜牧专硕复试地点: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学2四楼会议室和五楼会议室。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加试共五个方面。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重点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远程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重点考核学生的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

3.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

重点考核学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表达两个方面。若考生不能用英语回答或听不懂考官提问时,此项考核可提前结束至下一环节。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重点考核学生在畜牧或兽医领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学科发展历史等。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作答。若考生无法作答,此项考核可提前结束。

兽医学、兽医专硕复试科目(以下三门科目任选一门):

   (1)《兽医公共卫生学》(柳增善 主编,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兽医免疫学》(曹雪涛 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3)《兽医临床诊断学》(刘建柱 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

畜牧专硕复试科目:

《畜牧学概论》(李建国 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5.加试(题库随机抽题作答,每门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相关科目。

兽医学、兽医专硕加试科目:

   (1)《兽医药理学》(陈杖榴 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2)《兽医病理生理学》(张书霞 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畜牧专硕加试科目:

   (1)《家畜饲养学》(姚军虎 谯仕彦 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2)《动物生产学》(杨远新 刘安芳 主编,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加试科目的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现场作答。

六、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要求如下:兽医学304分,畜牧251分,兽医251分。“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参照学校分数线执行。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由各学位点根据招生人数或差额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和学院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5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复试成绩(非加试考生)=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40%+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30%+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30%

复试成绩(加试考生)=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40%+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30%+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15%+加试科目(折算成100分)*15%

七、录取与调剂原则

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可在校内外相关相近专业上线生源中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调剂的生源必须达到我校复试的相应要求,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4.各专业(方向)遴选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畜牧专硕调剂考生满足《浙江农林大学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同等条件下,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类和生物技术类专业背景考生优先。

八、体检工作

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证明原件入学报到时查验。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十、工作纪律

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我院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诉受理,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监督邮箱:jw@zafu.edu.cn

十一、其他

1.本细则适用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以上规定与办法如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