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招生动态 > 招生动态 > 正文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0:51      浏览: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3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相关学科负责人和学位点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应急管理,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院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问题,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学院成立监督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以及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复试巡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巡察。

2.各学科(学位点)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复试专家库,成立若干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组下分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含加试)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复试工作组的组成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

三、复试方式

我院各招生专业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加试共五个部分,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各学位点应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并妥存备查。

3.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

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学院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做好题库建设和相关保密工作。专业课考核采用问答的方式开展,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并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加试(满分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科目为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采用问答形式进行。

五、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各招生专业复试均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单科成绩参照A类考生国家线执行):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文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030100

法学(法学理论方向)

399

法学(民商法学方向)

382

法学(经济法学方向)

350

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向)

356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26

035102

法律(法学)

326

095138

农村发展

327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学校公布分数线执行。各招生专业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文学学院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成绩计算

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初试总成绩(折算后)、复试总成绩(折算后)以及最终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1)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总分÷5。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一般考生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2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专业课考核成绩×50%。

加试考生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2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专业课考核成绩×30%+(加试科目成绩总分÷2)×20%。

六、录取规则

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考生最终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依然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最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可在校内外相关相近专业上线生源中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具体调剂原则及办法参照《浙江农林大学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七、体检工作

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证明原件入学报到时查验。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九、工作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担任。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32737  申诉邮箱:455852854@qq.com

监督电话:0571-63743997  监督邮箱:179452134@qq.com

十、其他

1.本方案适用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2.以上规定与办法如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